东莞环评验收应急预案

    东莞环评验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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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永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一、关于东莞环评验收审批概述: 


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监督落实环境保护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以及落实其他需配套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废气治理设备未建成,未经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七十一条、《*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十七条、《*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六十九条或者《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二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所有通过东莞环评验收审批的企业单位,需经东莞**验收后方可投产。 


二、关于东莞环保三同时验收流程: 


申请单位提交申请验收资料→**办事窗口收集并审核资料→符合受理条件打印受理架势,不条例管理条件,现场退件并告知→分发主管验收工作人员办理→**工作人员堪查现场→短信告知办理完结领取文件。 
三、东莞环评验收应急预案东莞工厂企业单位申请三同时环保验收需准备的资料: 


1、东莞环保验收申请书。 


2、环保治理(废气、废水、噪声)设施设计方案及图纸。 


3、环保设施工程质量业主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 


5、环保验收全厂监测(调查)报告(原件,一份)。 


6、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7、填报《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8、公众参与材料(原件,一份)。 


9、环保设施管理制度(复印件,一份):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附操作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10、东莞环评验收应急预案项目主体工程及环保设施、环保措施相关照片(原件,一份):如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已包括相关照片的,可不提供。 


11、防护距离测绘图(原件,一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大气、噪声等防护距离等,提供有资质单位出具的测绘图,测绘图应明确标注项目防护距离包络线范围内的民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12、危险、严控废物及零星废水处理处置有关材料(复印件,一份):如产生危险废物、严控废物、零星废水须转移处理的,提交相应转移处理处置合同。 


13、其他材料:证明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及其备案意见要求的其他材料。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接到试生产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或委托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试生产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及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做出审查决定。
对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及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已按规定要求落实的,同意试生产申请;对环境保护设施或其他环境保护措施未按规定建成或落实的,不予同意,并说明理由。逾期未做出决定的,视为同意。(前面在建设项目重新审核时有类似规定)
试生产申请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建设单位方可进行试生产。
三、环保验收的程序:(熟悉建设项目试生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1、试生产申请与审查:
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8条)
(1)试生产申请:建设项目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试生产申请。由国家环保部负责审批的非核设施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省级****受理申请,并将审查决定报国家环保部备案。核设施项目试运行前,建设单位应向国家环保部报批**装料阶段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可进行试运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7条)
(2)试生产审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接到试生产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或委托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试生产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及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做出审查决定。
对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及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已按规定要求落实的,同意试生产申请;对环境保护设施或其他环境保护措施未按规定建成或落实的,不予同意,并说明理由。逾期未做出决定的,视为同意。
试生产申请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建设单位方可进行试生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8条)
(3)试生产环境监测:《建设项目环保管理条例》*19条: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
2、环保验收的申请:
(1)时间:建设项目竣工后;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
(2)程序: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环发[2009]150号)
建设项目依法进入试生产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验收监测或调查单位开展验收监测或调查工作。验收监测或调查单位应在国家规定期限内完成验收监测或调查工作,及时了解验收监测或调查期间发现的重大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并书面报告环境保护部。
验收监测或调查报告编制完成后,由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部提交验收申请。对于验收申请材料完整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部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对于验收申请材料不完整的建设项目,不予受理,并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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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250 - 5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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